根據《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令第5號)和《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糧食局公告2017年第3號),經審查,決定授予北京市順義糧食收儲有限公司等121戶企業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同意對中國華糧物流集團北京糧食銷區中心供應庫等63戶企業的部分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事項進行變更。 我局將對上述企業在線發放電子版“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證書”;向本次認定未取得資格企業和不同意變更資格事項的企業在線發放電子版“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各相關企業可登錄“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網上直報和評審系統”查詢、下載及打印相關文書。 本決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2018年授予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企業名單(新申請、補充申請、延續申請)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此件公開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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